一、婚前买的车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了怎么办
就婚前购买汽车且婚后需进行还款的情况而言,如欲对此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问题进行评估和处置,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具体规范实施。首先,如果在婚前已经与某一方达成协议并签署购车合同,而在婚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贷款并承担支付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类型。然而,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需要解除时,这辆汽车应当交还给签订购车合同的那位当事人;
至于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辆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属婚前购买者,然而婚后双方共同支付的贷款费用则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汽车应交还给*初购车人,结合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他(她)还应对对方给予一半的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条
、**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买的车写的女方名字,离婚算谁的
1.倘若该汽车被认定为女方父母作为陪嫁品赠送予其女儿的财产,那么实际上它可以被视为是女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将此纳入到共有财产的范畴进行分割处理。
2.针对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前购置汽车的时候,若是婚后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贷责任,那么在面对离婚问题时如何进行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在婚前已经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且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这辆汽车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当面临离婚时,汽车应该归属购买车辆的一方所有,同时,另一方也有权获得贷款部分的相应补偿。然而,如果在婚前是由某一方单独购买的汽车,婚后也是由其独自承担还贷责任的话,那么这辆汽车就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当面临离婚时,这辆汽车将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地,如果在婚前购置汽车并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贷责任,但是在离婚时汽车仍然归购买车辆的一方所有,那么贷款部分将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车辆的一方仍然可以拥有汽车,同时,另一方也有权获得贷款部分的相应补偿,而且这个补偿应该是平均分配的。